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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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本网站”指由上海瞰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发布的网站(http://www.emanager.cn/)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分销、销售要约,或招揽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他投资工具的邀请或要约。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可更改或修订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毋须事前通知,本公司并不承诺实时更新本网站信息及资料。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管理的“益菁汇东证普惠通善2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份额于2016年12月22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核算日为(1)该期基金成立日起每满3个月的对应日,每满3个月的当月无对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天为对应日;(2)基金管理人决定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之日;(3)该期基金份额到期日;(4)本基金终止日。本基金收益分配日为核算日后十日内任意一日。
2018年9月22日为本基金核算日,我公司将于2018年9月22日起的十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对应基金持有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本次分配A7级份额持有人本金及A7-A12级份额持有人收益。分配核算区间为2018年6月22日(含)-2018年9月21日(含)计92天。扣除增值税后分配收益率较目标基准收益水平略有下降,各类别份额的目标基准收益如下表所示:
份额类别 |
份额 (万份) |
目标基准收益率 |
存续期限(月) |
收益及本金支付频率 |
A1 |
300 |
5.92% |
3 |
按季分配收益,到期兑付本金及剩余的收益 |
A2 |
500 |
6.27% |
6 |
|
A3 |
400 |
6.62% |
9 |
|
A4 |
500 |
6.96% |
12 |
|
A5 |
600 |
7.31% |
15 |
|
A6 |
500 |
7.66% |
18 |
|
A7 |
400 |
8.01% |
21 |
|
A8 |
500 |
8.36% |
24 |
|
A9 |
100 |
8.70% |
27 |
|
A10 |
100 |
9.05% |
30 |
|
A11 |
100 |
9.40% |
33 |
|
A12 |
100 |
9.75% |
36 |
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将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从私募基金产品资产中支付,同时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纳税申报。由此,导致本基金产品当期可分配收益减少,收益率略有降低,具体以实际分配金额为准。
上海益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4日